汽修厂帮车改颜色是否违法?

  编辑同志:

  我是一位汽车修理厂的负责人。前不久,一车主要求将他的车表面颜色由黑色改成红色,因其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等车辆手续,我便帮他改了颜色。后来,有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找到我,告知该车为盗窃车,我厂违反规定擅改车身颜色,将对我厂进行处罚。请问,帮车改颜色是违法行为吗,我厂将会受到何种处罚?

  读者 凌峰

  凌峰读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同时,《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禁从事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变更、改装审批证明而更换发动机、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可见,你在车主没有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改变车身颜色审批证明的情况下,擅自改变车身颜色违反了有关规定。对你的违法行为,应根据《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处罚,该《办法》第十六条作了明确规定,即:承修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变更、改装审批证明更换发动机、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的车辆或明知是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未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修理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5000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回收无报废证明的机动车的,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处5000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前款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2000元以下罚款。

  本报法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