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给我的网友MM,她那时才二十出头,这也算我对她的一点补偿……
2.作为遗产留给我儿子。
3.三个月未登录被系统回收,难道就这么个下场?
4.带到“那边”继续使用!
5.让我儿子帮我24小时开机不下,挂个骷髅图标,就OK了!
6.叫活着的朋友每天把QQ挂在线上,打开自动回复:“我真的死了!”
7.签名:此人已葬于终南山,有事请到坟前烧纸。
8.QQ死的肯定比我早……
9.制成QQ木乃伊,为后世考古事业做出贡献


最新回复
gary.zhao (2007-9-16 00:43:33)
媽┊媳妇跑ㄋ (2007-9-16 02:19:44)
梦想随州 (2007-9-17 01:36:21)
小白 (2007-9-17 17:33:17)
未归落叶 (2007-11-12 12:06:09)
还是带过去吧,万一在那边孤单的时候见不到好久可以联系一下.............